华东理工大学实验教学辅助人员定编办法(试行)

(校通字〔2006270号)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实验教学任务,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及学校《关于实验教辅岗位设置及其编制调整优化的实施意见》(校通字[2006]78号文)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定编方案。

一、定编范围

编制核定的实验教学辅助人员是指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的实验技术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其工作范围包括教学实验辅助、实验准备、实验条件的保证、公有财产管理维护、安全文明、环境保护及相关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等工作。其工作任务主要是:与指导实验的教师一起,共同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所规定的任务。

二、定编原则及岗位设置

1.实验教学辅助人员编制核定原则为:要充分保证教学实验工作的正常进行,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和实验室的信息管理工作,做好高水平科研或教学学术团队中的科研辅助工作,积极提倡大型仪器设备“专管共用”,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2.定编以学院为单位测算,学校依据各学院基本教育规模核定编制数,学院按核定的教学辅助人员编制数确定岗位,并提出的固定编制、流动编制和临时编制的使用比例,各学院岗位总数不得超过学校核定的实验编制数。

3.编制组成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实验教学技术人员编制。

其他实验室辅助人员编制。

4.学院的实验教学中心聘用人员应有不同层次的人员组成,在下达学院的编制中按教学实验技术人员数与教学实验辅助人员数比将逐步达到为8:2的比例设置岗位。其中教学实验技术岗位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设正高级职位、副高级职位、中级职位、初级职位,教学实验辅助人员则依据工作需要设岗。并且,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工作需要,高级职位、中级职位和初级职位的比例将逐步达到2:5:3

5.实验中心主任原则上应由具备高级职位聘任条件的人员担任,实验室主任应由具备副高级职位聘任条件的人员担任。

6.各学院按此细则确定的编制数的80%作为固定编制聘任,其余作流动编制和临时编制聘任,其中流动编制主要聘用“三助”人员。

7.各学院的实验教学中心及实验室根据核定的编制数和岗位设置情况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方案。

三、教学实验岗位编制数计算办法

共分三项分别折算确定,分述如下:

1.教学实验任务量定编计算公式:

  

式中: A1为按教学任务量折算的定编数

 B/C为基础、技术基础、专业实验折算定编数

其中:(1) B各学院实验室每学年完成实验教学工作量的总人时数(按教务处颁布的教学计划中必修课程为依据,并参考前一年向教育部上报的教供三表)。

(2)C为实验技术人员年工作定额,C=42×5×8×15=25200。(按全年工作42周,每周5天,每人8小时实验教学工作和实验室工作,每人指导15名学生。)

考虑到各学院的实验室信息统计和实验室选课、网络信息管理等工作,确定DD0.25~0.5)。

 k权重系数,根据每年教学工作量和聘用情况确定。

 B的计算办法 

B为基础、技术基础专业实验标准人时数:

MN分别为某个实验时数和参加人数:

n为实验个数:

E为修正量,由于每门课程教学实验的难易程度不同,设备套数,每组实验的人数和实验循环方法不同等因素,需要对实验工作量(人时数)进行修正。为便于计算仅设计一个修正量代表,E值确定如下:

实验类别

E

计算机上机、电教视听

0.5

基础课实验

1.0

技术课实验

1.5

专业实验

3.0

工程类实验

4.0

2.专任教师有科研任务、研究生教学、毕业论文、实验室开放等工作,同时考虑学院内部其他教学实验工作,也需要实验技术人员,以学院专任教师为依据折算定编:

A2=专任教师定编数/P

式中: A2为按专任教师的工作量折算实验技术人员定编数。

专任教师的人数。

 P为实验技术人员与专任教师的比例系数,其参照值为:

学科分类

P

50

商、数、基础

30

计算机/理科

15

工科

12

3.基础实验室管理编制补贴A3,以达标准人时数20万,补贴:1个定编数。

4.实验教学中心(按校部所发校通认可的实验教学中心)的中心主任管理编制补贴A41个实验教学中心补贴0.5个编制。

5.各学院教学实验室人员总定编数为:

其中: A各学院教学实验室技术人员总定编数;

 K为调整系数,按年度下达的编制数、上年实验教学计划完成的工作情况(按教务处颁布的教学计划和上年度三表统计数据)和教师聘任情况作适当动态调整。

此定编数已包含技术工人在内。各学院技术人员与技术工人比例在定编内按实际需要确定(但不得高于总数的15%~20%),并报校部备案。

四、科研辅助人员编制确定

各学院根据学院内高水平科研或教学学术团队中公布的科研辅助岗位需求数确定科研辅助人员的编制数。

五、其他实验技术人员编制确定

1.分析测试中心按大型精密仪器管理按实际需要确定。但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单台单价50万元以上,年总标准机时至少应在1200小时。

单台单价在十万元以上,按累计80万为一统计数,每年使用总标准机时至少在1200小时。

原则上分析测试中心大型精密仪器管理人员须硕士以上学历,仪器辅助人员的比例控制在5%~6%左右。

分析测试中心除做好教学、科研服务工作外,也应聘用适量的科研人员,开展测试仪器的功能开发及研究,提高分析测试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其它特殊情况经协商解决。

2.体育系实验室编制逐步过渡到固定编制4人,作实验室技术和管理工作,其余为流动编制或临时编制。

3.外语实验教学中心逐步过渡实验室技术和管理工作为主的固定编制3~4人,其余为流动编制或临时编制。

六、编制下达

教学实验室技术人员定编由校部和学院按照本方案计算后签约确定。

网页发布时间: 2017-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