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特管协[2024]16号文件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安全办共组织我校两校区3名安全总监及13名安全员,分别于5月8至9日、14至15日,接受并通过了由上海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举办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能力培训及水平测试”,并获取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合格证明》。(陈安琪、郑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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