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仪器平台:
2021-2022年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多维度提升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水平,根据上海市科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工作的通知》(沪科〔2022〕134号)部署,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纳入学校装备资产管理,原值在30万元以上,用于教学、科研的所有大型仪器设备。
二、评估内容
对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共享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其中,“共享服务”指向校外社会服务行为,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不包括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大批量验货等。
三、填报材料
1. 服务信息上传:
即日起至7月9日通过各学院或仪器共享平台现有的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子账号(http://www.sgst.cn)按照要求上传各项服务信息,所有服务记录必须上传有效发票证明。
2. 典型案例推荐:
对上传服务信息中服务效果比较突出的可以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推荐,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用户单位、服务收入和案例说明。案例说明一般每案例不少于500字,于7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sysgl@ecust.edu.cn。
对成功推荐案例的仪器平台,学校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中对服务成果予以优秀认定。
联系人:陈新
联系电话:64252629、64252641
邮箱:sysgl@ecust.edu.cn
实验室与装备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