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关于推选校河长制办公室参选上海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沪水务〔2021788号)有关规定,经学校常委会2021127日评审并表决通过,拟将我校“河长制办公室”推荐参选上海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七天内向校河长制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64253284;联系人:陈老师)提交书面意见。

 

华东理工大学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2021126


网页发布时间: 202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