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

根据学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规定》(校实〔20201号)精神,设立学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隶属实验室与装备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任:袁洪学

成员:周健、陈新

二、主要职责

1.建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体系,制定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制度;

2.协调统筹学校仪器设备配置和开放共享工作,会同教学、科研和学科规划部门做好仪器设备建设规划;

3.建设开放共享管理平台系统,指导各实体平台开展开放共享工作;

4.负责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各类信息的统计上报和信息发布工作;

5.会同财务处对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审核备案和公示;

6.负责对开放共享服务收费的结算和分配;

7.负责对开放共享工作进行考核,对开放共享基金的使用进行指导管理;

8.负责接受和协调处理实体平台以及用户的各类投诉意见。

网页发布时间: 202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