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全面开展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校财〔2016〕3号)文件,全面摸清学校的“家底”,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合理配置学校资产。学校决定对装备资产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查范围
仪器设备等装备资产均在本次清查范围内。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对各二级单位的装备资产情况及装备占有、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标签上物,责任到人。
2.建立健全装备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要以本次清查为契机,完善装备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3.推进“两个结合”。通过资产清查,推进装备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为学校完善资产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三、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装备资产清查由实装处牵头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工作。
装备清查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袁洪学
副组长:董玉国、叶肇敏
组员:赵勤伟、陈祥福、张伟毅、王瑞寅
秘书:陈祥福
工作职责:
执行学校清查领导小组的决定;制定装备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装备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组织检查和督促有关方面完成学校布置的装备资产清查任务,审查、汇总并上报学校清查核资工作报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二级单位成立清查小组,在学校清查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明确专人,制定方案,迅速启动本单位的装备资产清查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作为装备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直接抓、负总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装备清查任务。
2.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各单位装备资产清查负责人要做好发动,结合所管装备资产的规模、特点等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查方案,积极推进工作,强化排查梳理,彻底摸清底数。
3.严肃纪律,确保质量。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数据真实完整,结果真实准确。如实反应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4.具体要求。各单位须根据提供的资产清单逐项地清查本部门装备资产目前状况。每项装备资产都须填报使用单位、使用人、使用人工号、清查结果、存放地点等。清查结果包括:①账物相符(在用)、②账物相符(待报废)、③已提交报废单、④有账无物(盘亏)、⑤有物无账(盘盈)五种情况请明确标注。对有账无物等特殊状况的资产要在备注中说明具体原因,对有物无账的资产要进行补登记。其中对于无法确定使用人的装备资产,使用人原则上为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6年4月11日至4月19日)
1.学习上级资产清查工作文件,成立装备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研究确定装备资产清查各类报表,准备有关资料;
2.制定华东理工大学装备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装备资产清查工作布置动员会议,布置清查工作;
4.组织清查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20日至5月15日)
1.自查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各二级单位依据装备资产台账进行自查,其中台账由装备清查工作小组提供电子版清单。各单位须根据提供的清单逐项地清查本部门装备资产目前状况。各二级单位完成相关报表填写,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查结果纸质版和《清查报告》交到实验十六楼裙楼104办公室;同时通过OA“材料呈报”,提交清查报表的电子版;
2.复核阶段(5月10日至5月15日),装备资产清查小组将对各单位自查结果报表整理汇总,并组织对各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再整理和汇总,并填写相关报表。
(三)总结和完善阶段(2016年5月15日至5月20日)学校清查办公室组织对本次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梳理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总结清查结果,上报学校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祥福;
联系电话:64253991,13761725348;
邮 箱:chenxf@ecust.edu.cn。
装备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2016年4月20日